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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專業為基礎,積極保障台商權益及推展民間互動, 促進兩岸非官方交流之正常化,並配合政府政策,協助輔導台商,從事法務諮詢、經貿講座、教育訓練等服務。







SETAS大事記
第四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會議紀錄
日期:  2006/07/21  
            
時間: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
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律師公會現址)第一會議室
應出席人員17名:理事—李永然、張義權、姜志俊、許文彬、曾文雄、陳明璋
陳 邁、趙宜民、陳貴端、陳忠信、蘇錦江、陳敏男
監事—吳再豐、杜啟堯、江金濤、石賜亮、王 濱
委託出席人員5名:曾文雄(委託吳再豐)、趙宜民(委託陳敏男)
陳貴端(委託吳再豐)、陳忠信(委託蘇錦江)
陳 邁(委託蘇錦江)、杜啟堯(委託吳再豐)
實出席人員7名:李永然、張義權、蘇錦江、陳敏男、吳再豐、江金濤、王 濱
◎出席人員12名,已過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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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理監事報到


貳、理監事聯席會議開始


參、主席致詞
本會自94年12月20日研討會至今,即無舉辦其他活動,但會務應繼續正常進行,因此今日特邀集各理監事與會討論。


肆、理事長報告
一、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94.9.28∼95.7.20接待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大事紀
二、理事長為推動會務運作進行之演講行程記錄
三、「第八屆滬台經貿法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經費報告(參閱手冊第4頁)
四、新進會員會員資料介紹
•張綺珊 峰源製漆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夢舟 律師
個人會員總計新增至34位
五、新進會務秘書介紹
•蔡幸桑(國立花蓮師範學院中國語文教育學系畢業),現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行政部文書編輯
六、促進會人事異動
原會務秘書張菁雯小姐任副秘書長,蔡幸桑小姐任會務秘書


伍、副秘書長會務報告
「第八屆台滬經貿法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承蒙李理事長、楊秘書長、各理、監事及本會會員的熱烈參與,於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舉辦,會期為期一日,就兩岸司法協助之現狀與展望、二OO三年台灣刑事訴訟新制簡介—人權保障之實踐、從外商投資准入管制淺談台商隱名投資的風險、兩岸法院對民事裁定、仲裁判斷之認可與執行、談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權益的保障問題等主題與上海法學會貴賓進行雙邊討論,互動頻仍,氣氛熱烈,研討會於當日下午六點舉行閉幕式,上海法學會曹文建會長一行人帶著愉快的心情於十二月二十六日離台返回上海,並約定來年於上海再見。此次研討會在理事長的大力募款下,解決了本會籌辦研討會經費的燃眉之急,讓研討會順利舉辦,賓主盡歡。在今年的下半年,本會也將邀請江西省犯罪學研究會李雲龍等一行十八人來台進行專業人士交流,屆時秘書處將再通知各理、監事及會員相關事宜。


陸、討論事項
提案一、依據本會章程,補選第四屆常務理事五名及常務監事一名
◎選舉結果:
常務理事五名:李永然、姜志俊、許文彬、蘇錦江、陳敏男
常務監事一名:江金濤
提案二、「第八屆台滬經貿法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經費結算及會後檢討
感謝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耐斯企業集團、華湑有限公司、朱坤熙先生、江金濤監事、會員吳光陸律師、劉竹先生、上海永然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慷慨解囊,捐款贊助,另南僑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贊助一場午宴、楊泰順秘書長及李理事長各贊助一場晚宴。
1、是否要印製「第八屆台滬經貿法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論文集?
吳監事再豐:「第八屆滬台經貿法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的論文篇幅稍嫌不足,若要印製,應再補充資料。
李理事長永然:請各位理監事提供關於兩岸經貿的著作或文章。
◎決議:全數贊成印製「第八屆台滬經貿法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論文集。
提案三、邀請江西省犯罪學研究會來台訪問事宜討論
說明:江西省犯罪學研究會李雲龍教授一行18人原欲以「觀光」名義申請來台,但本會不願交流性質商業化,經溝通後將以「專業人士」身份訪台,楊秘書長委請自由時報胡先生協助代辦接待事宜,屆時將會邀請各理監事、學者專家與其座談及餐敘。名單如手冊第8頁,目前仍在審核中及確定行程,預計12月底前成行。
王監事濱:接待大陸人士來台,「作保」問題應注意。
江監事金濤:本會有別於一般利益團體,在兩岸交流逐漸開放之際,要維持非商業性質已實屬難得,因此應再秉持本會宗旨繼續推動兩岸經貿交流相關會務。
吳監事再豐:不排斥接待大陸人士,但應篩選符合本會宗旨之活動團體。
◎決議:全數通過。各理監事日後也可推薦優良且符合本會宗旨之活動團體來台訪問。
李理事長永然:此外,與上海法學會的例行會議,是否各理監事有願意參加?
王監事濱:若有「落地接待」僅需自付機票費用,可通知各理監事讓其自行決定。
提案四、第四屆第二次會員大會事宜籌備討論
說明:往年會員大會於8、9月間舉辦,請討論「第四屆第二次會員大會」舉辦型態與時間。
王監事濱:會員大會至少需一個月的準備期,準備內容亦繁瑣,就委請理事長及秘書長酌情考量並決定適合日期。
陳理事敏男:將於8月27日出國10天,若在此時間舉辦本人可能無法配合。
◎決議:經詢問各理監事可配合之時間後,暫訂於9月中旬以餐宴型態召開「第四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提案五、討論促進會網站內容,促進會網址www.setas.org.tw
說明:促進會網站已初步建構完成,請討論應再增補項目,以充實內容。
李理事長永然:可增加留言版、大事紀、大陸法規、各理監事企業網站之連結、各理監事的著作文章。
◎決議:將繼續規劃、逐步落實與擴大。


柒、臨時動議
1、王監事濱:本會已促成大安區與楊浦區、中正區與靜安區結成姊妹區之二個成功案例,可建請民政局擴大兩岸各區間結盟事宜,並同時建請各區公所加入本會為團體會員。
◎決議:將與各區公所溝通後再行推動。
2、李理事長永然:本會可為兩岸經貿再多做些什麼?
吳監事再豐:本會可考慮轉型。因兩岸往返已相當頻繁,將新學術、資訊等帶往大陸已成趨勢,因此可在學術、實務等方面建立一平台提供多樣化的交流。此點將留待於會員大會時再行討論。
王監事濱:可增加仲裁、調解機制,以排解兩岸投資交流所衍生之爭議。
李理事長永然:為呼應各界促使大陸成立「台商法庭」,提供兩岸投資交流爭議的解決管道,本會已有構想,欲邀請專家學者座談討論,然後訴諸於媒體以建立各方共識。
江監事金濤:越南胡志明市進步快速,也吸引了不少台商前往投資,因此本會觸角可逐漸伸往越南,將推動兩岸經貿的交流概念運用在越南,以幫助更多台商。


捌、散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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